黔东南州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战果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黔东南州两级法院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念好“高、全、透、畅、快、准、实”七字诀,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政治站位“高”。明确专人负责扫黑除恶档案管理,建立分门别类的工作台账,定期和不定期地上报材料。中院精心挑选了政治思想觉悟高、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涉黑恶案件和指导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靠前指导,全程***。根据中院党组的安排,召开了4次全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掌握规定“全”。组织全州法院培训3次,召开研判会1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8场次,中院扫黑办和专业合议庭坚持每星期一例会专题学习刑法规定和两高两部制定下发的一系列文件,并深入进行讨论。明确提出指导思想和执法尺度,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基层法院也通过多种形式多次组织学习和开展相关的培训。
会商研判“透”。加强涉黑恶案件会商研判,全面熟悉了解案情,根据《刑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把握涉黑涉恶犯罪的标准、条件、特征和犯罪表现形式,确保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执法尺度统一。
协作配合“畅”。上下级法院之间、审判与警务保障之间、审判与后勤保障之间、审判与宣传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圆满完成了23起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和宣判。
依法审理“快”。凡是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案件,明确要求在不违反法定程序和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快审快结,开庭前要制定庭审预案,开好庭前会议,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定罪量刑“准”。在量刑上,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既要考虑依法从重判处主刑,又要考虑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摧毁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体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督查指导“实”。通过召开推进会、培训会、研判会、下沉到各县市检查等形式,对全州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和审理涉黑恶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督查、指导。
一审审结涉黑案件8件88人,二审审结涉黑案件3件35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0件8人,二审审结涉恶案件2件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州中级人民法院、锦屏县法院2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黔东南州委、州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