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监督力量促进保障房闲置问题整改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我局对铜仁市某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发现存在大量保障房未分配入住而造成的闲置问题,导致建成的保障房未发挥相应效益。通过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全面剖析,我们提出一些审计建议,希望对贵阳市今后的保障房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保障房闲置问题现状。
某地2963套政府投资公租房从建成之日起即长期闲置,闲置时间长达2至5年。经审计,截至2020年底,某地保障房项目中的9个公租房项目已建成公租房3321套,其中3183套公租房从建成之日起即处于闲置状态,闲置率95.8%,除某乡2013年公租房项目220套闲置问题已在2017年审计报告中反映外,其余8个项目2963套公租房从建成之日起即长期闲置。
二、闲置原因分析。
(一)项目选址不合理。部分城镇公租房及乡镇公租房选址未根据实际需求充分调研论证,选取的保障房项目建设地点地理位置较为偏远,出行生活不便无人入住造成保障房闲置。例如某乡镇总人口4869人,申报的第二个公租房建设点离乡政府所在地20公里。
(二)项目建设任务申报不合理。各地上报建设需求后经由上级部门审批下达相应保障房建设任务套数。城区、乡镇建设任务指标的申报未充分从保障需求情况出发,存在乡镇保障房需求少无人入住,城区保障房需求多无房源安排分配入住得不到保障。
(三)保障标准制定不合理,未及时调整更新。制定的保障标准未根据需求保障对象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的变化实行动态管理,文件要求的保障标准条件较为严苛导致闲置的保障房无人申请而闲置。例如某地公布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因灾害原因失去住所,确需政府救助的城区低保户”;“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等八项条件。
(四)保障房源底数掌握不清晰。在审计过程中,要求管理部门提供建设分配管理的保障房实物配售、配租、闲置套数数据时,保障房管理部门填报的数据不准确,动态底数掌握不清晰,管理不到位。对保障房的使用情况掌握不明导致部分保障房处于闲置状态未及时进行分配。
三、审计建议。
(一)按需申报建设任务,合理选址。对于未开工建设的保障房,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任务的调整,报相关部门审批将需求较少的安置点任务指标调整至需求较多的地方修建,并合理选址。对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的保障房,做好交通保障,完善好配套设施。
(二)掌握房源底数,加大管理力度,充分利用房源做到有需求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从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力度着手,动态掌握好保障房的使用情况数据,利用保障房保障对象轮候机制,已改善住房条件的群众实时退出保障,摸清未纳入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三)确保保障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对保障房充分盘活。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文件精神,有效盘活保障房,由市、县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闲置房源按需调整为扶贫搬迁、“双创”基地、文化教育、养老等重大项目的安置用房;也可在当地暂无需求时,暂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当地政府合理规划,合理处置,既让住房困难群众保障对象住有所居,又让建成的保障房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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