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安顺市生态环境的保护,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坚持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重点围绕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领域开展生态补偿,成效显著。
在森林方面。2018年,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共计5414.60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683.90万元、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1730.70万元,纳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22.97万亩,并完成全市的国家公益林动态调整工作。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确权、赋权、易权”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权”促“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地累计流转24.51万亩,流转金额3284.0***万元,累计林权抵押贷款面积7.8659万亩,抵押贷款14970万元。
在草地方面。积极争取扩大退牧还草,提高草地保有量。2018年,共争取到国家、省级草地生态补偿资金2478.25万元,主要用于退牧还草工程、粮改饲、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草地资源清查及饲草料生产补助等项目建设,进一步转变草食畜牧业发展生产方式,由原来放牧方式转变成舍饲,恢复草地生态植被。完成草地建设11.585万亩,冬闲田种草4.398万亩,青贮玉米种植9.3967万亩(其中粮改饲5.5535万亩)。全面开展全市草地资源清查工作,摸清草地数量和质量。
在湿地方面。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批复》要求,确保安顺市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低于135762亩。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工建设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果树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虹山湖省级湿地公园3处,其中:邢江河国家湿地公园投入1.3亿元,黄果树国家湿地公园投入20950万元,虹山湖省级湿地公园投入10.5亿元。
在水流方面。认真落实《贵州省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规定,保障出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017年获红枫湖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607.3万元,安顺市将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红枫湖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环保建设,并按规定分配下达到相关县(区);与贵阳市建立了乌江流域三岔河单向生态补偿机制,乌江流域水质达标无需缴纳生态补偿资金。
在耕地方面。2018年,在关岭县实施农业部耕地休耕制度试点10043.77亩,项目经费500万元。采取“合作社+农户+产业(基地)”和村社一体合作,集中转土地开展集中经营等两种模式进行轮作休耕。确定平坝区、镇宁县、紫云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各100万元,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62.4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14.93万亩,退耕还草完成人工种草22180亩,草地改良10052亩,围栏封育25015亩。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始终注重强化对耕地的保护责任,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大力改造中低产田,落实项目用地先补后占措施,确保耕地不被乱占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