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完成2018年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按照《贵阳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贵阳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方案》要求,开阳县立即组织431家公共机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单位2018年度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电、用水、用油等统计数据与原始票据进行认真核实比对,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真实性,真正反映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管理水平,为扎实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高效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通过核查,2018年全县共有公共机构431个,建筑面积93.1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0.2万平方米;用能人数86074人,同比增加8290人;公务用车431辆,同比减少7辆。全年综合能耗总量为3573.37吨标煤,同比减少10.53吨标煤。其中,全年用水量为93.86万立方米,同比增加9.65万立方米;用电量为1834.11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97.7万千瓦时;原煤消耗量为227吨,同比增减少170吨;天然气消耗量为27.65万立方米,同比增加0.45万立方米;汽油消耗量为67.17万升,同比减少19.02万升;柴油消耗量为4.83万升,同比减少4.97万升。全县全年人均综合能耗为41.52千克标煤/人,同比下降9.9%;人均水耗为10.9立方米,同比下降2.88%;单位面积能耗为3.09千克标煤/平方米,同比下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