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明确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6月8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强化全面监管执法。全市环境执法系统将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发挥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和专项执法效能,强化全面监管执法,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
持续推进专项行动。继续做好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清废”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完善上下协同机制,确保对企业的常规生态环境执法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生态环境执法有机结合。
强化练兵打造执法铁军。推动联动执法工作常态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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