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领导率队督导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3月1日国家、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强调研遵义期间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作出的***,保证遵义市“大棚房”整治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如期完成。2019年3月9日至10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海泉一行深入桐梓县、绥阳县、播州区、红花岗区四地督导,县(区)政府分管同志、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桐梓县小水乡、绥阳县风华镇、播州区三岔镇、红花岗区巷口镇和金鼎镇,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导“大棚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个、问题15个,并现场对疑难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重点督查各地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的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当地“大棚房”问题整改完成进度。
廖海泉指出,清理整治“大棚房”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当前遵义市发现“大棚房”问题130个,已整改36个,整改完成率仅为27.7%,形势非常严峻。廖海泉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教训,切实把清理整治“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严从速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对于经认定该拆除整改的项目务必坚决拆除,并尽快复垦复耕到位,不能心存侥幸;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用地手续不齐全的项目,要抓紧协调各级有关部门补办、完善手续。三是明确整改时限。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整改进度目标于3月20日前整改验收完毕。四是注意方式方法。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和有关企业、群众的沟通说明,宣传国家有关农用土地使用政策,避免因“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引发群工问题。
督导组同时对各地农业产业革命、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其他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