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碧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近日,碧江区人民政府发布禁渔公告。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碧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在此期间,碧江辖区内所有河流和水库,禁止从事捕捞、扎巢捕杀亲体和其它危害渔业资源的活动,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为扎实推进春季禁渔工作,保护渔业资源,碧江区制定了2019年春季禁渔工作方案;向渔民发放2019年禁渔期通告,在城区市场、码头、桥梁张贴禁渔期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宣传让广大渔民群众积极投入到禁渔工作中来。
下一步,碧江区将开展“亮剑2019”及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组织区公安、水务、环保、海事、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对天然水域、码头、水产品市场、餐馆等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重要鱼类产卵场、索饵场及跨界水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活动。同时,对典型案例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