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建立健全诚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诚信水平
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纳雍县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一是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各有关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环节,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主体的信用行为,特别是对违法失信行为留痕建档,做到可查可核可溯。二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配合毕节市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毕节),推进纳雍县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效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利用“信用中国(贵州毕节)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等网站,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公开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三是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为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创造条件。县直各工作部门应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开。配合毕节市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通过“信用中国(贵州毕节)网站”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公示。司法机关配合毕节市通过“信用中国(贵州毕节)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和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
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根据省制定的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开展县级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的认定和退出工作。配合毕节市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毕节),开展综合性、公益性的公共信用评价。二是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政府部门带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状况,对诚实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减少日常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参与招标投标、限制申请政府性资金、从严审核许可事项等,提高守信收益和失信代价。将红黑名单信息与金融、征信、评级等市场机构共享并有序公开,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三是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接受教育培训、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修复自身信用。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加强教育感化和正面引导。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社区、学校等单位在推动信用修复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一是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纳雍电视台在重点时段、县政府网站在重要版面及首页显著位置统一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县政府网站每周刊发诚信建设信息不少于2条、县电视台每月播放诚信建设稿件不少于1条。适时推出深度报道,县主要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珙桐纳雍同步开设专栏,适时推送网评贴文。二是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县发改局组织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县文明办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运用新时代市民(农民)讲习所、道德讲堂、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分众化开展诚信教育,增强人们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在道德模范评选中推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加大诚实守信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引导人们提高防范能力,防止上当受骗。三是宣传发布“诚信之星”。县文明办从现有纳雍县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中遴选一批“诚信之星”,县新闻中心、信息中心进行集中宣传,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围绕诚信主题遴选一批优秀公益广告,在县级主流媒体和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广泛展示。将诚信建设具体举措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将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要求体现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