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四强化解决组组通公路建设农民工工资
在脱贫攻坚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中,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黔东南州交通运输系统从法律、资金、宣传、监督四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强化畅通了解农民工工资法律渠道。黔东南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业主签订《维护农民工权益合同》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明确规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办法。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完备建设项目各项手续,使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二是强化创建处理农民工工资系列制度。要求各建设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关于“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拨付每一笔工程款时,必须先用于发放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督促中标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购买农民工意外保险,保障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从源头上解决拖欠问题。
三是强化农民工工资政策宣传。多形式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关于支付交通建设领域工程及农民工工资的公告》,张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维权告示牌》,增强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同时,强调民工在进入工地前,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现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发放民工工资时,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四是强化治理农民工工资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与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排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信访举报案件。在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如擅自继续施工,由施工企业对因此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规定施工方在开工时将《关于支付交通建设领域工程及农民工工资的公告》张贴在工地上,作为工程验收时的验收项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