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开展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和计量监督专项治理
为使气瓶充装单位、气(瓶)体销售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气瓶充装、销售生产经营秩序规范有序,近日,三穗县开展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和计量监督专项治理。
一是落实企业责任。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督促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气瓶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二是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依照气瓶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结合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对企业依法充装、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充装单位运用“贵州省气瓶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已审核录入气瓶19259只气瓶信息,推动建立液化石油气(液化二甲醚)钢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未发现充装液化石油气时掺混二甲醚的违法行为,未接到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涉嫌未按规定标注液化石油气净含量、实际净含量与标注净含量偏差超过允许范围等的投诉或举报。
此次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执法车6辆(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家(次),发现4起安全隐患,下达指令书2份,督促整改2起,目前这4起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