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多渠道实施生态扶贫促群众增收
一是贫困人口转生态户林员。在中央财办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按照《剑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剑河县共选聘221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并向每人每年支付管护资金10000元,实现2215户贫困家庭就地就业脱贫。
二是聘用专(兼)职护林员实现脱贫。全县聘用适合护林员岗位的专(兼)职护林员83名,其中贫困人口60人,年管护资金支出154.5万元,年人均管护费1.86万元,带动60名贫困家庭通过护林员岗位实现脱贫。
三是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实现脱贫。剑河县2018年列入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104.***万亩,其中国家级66.***万亩,地方公益林38万亩。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办法》和《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精神,剑河县2018年度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国家公益林14.75元/亩;地方公益林10元/亩。按标准每年兑现补偿资金为1362.94万元,其中国家982.94万元,地方380万元。
四是林产工业企业带动脱贫。剑河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以木材精、深加工为主的园方公司落户剑河县,并全力支持园方公司扩大产能,扶持公司“林、板、房、旅”一体化发展。目前,全县共有7家林产工业企业,年生产总值达1899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6人实现稳定就业,人均年劳动工资收入3.78万元,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