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政府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
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原有各项优待政策。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文件精神,继续做好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待工作,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卫生部门要在门诊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设置明显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继续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就医、急症绿色通道;交通部门在本市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站点设置明显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标牌,继续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乘车、免费乘坐公共汽车政策;旅游部门在景区、景点设置消防救援人员免费标识,落实原有各项优待政策;银监部门督促相关银行在业务办理窗口设置明显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优先办理各项业务。
同时,在家属工作安置、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今后,上级文件对相关优待政策明确意见后,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