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以三查五抓严把关机制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黔东南州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本着“严格执法、规范矫正、探索创新、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三查五抓严把关”为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妥规范有序开展,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910 人,累计解除9829人,当前在册2081人,重新犯罪率0.16%,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三查”即检察院督查、司法局抽查和司法所检查。检察院根据司法局每月提供的《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情况通知单》不定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话督查或实地突击检查,如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违反法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则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检察建议书,交付县司法局及时纠正、整改。县司法局除进行电话抽查、信息化核查外,还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对严管类社区矫正人员组织学习,利用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之机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司法所则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实地检查、电话查询、信息化核查、报告说明、定期走访等形成常态化,促使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纪守法。
“五抓”即抓五个关键环节。一抓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到县司法局矫正科(股、局)或居住地司法所报到,由矫正工作人员核查其法律文书,核实本人基本情况,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对法律文书先到人未按时报到的及时组织查找,并及时书面通报决定机关。对人先到法律文书未到的,先登记,同时及时联系相关法院、监所以及本县检察院查找其法律文书。二抓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入矫后,根据其日常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将社区矫正人员划分为宽管、普管和严管三类,同时司法所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四必访”,即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本人、每日对监控失败的社区矫正人员本人、亲属和所在的村(社区)进行走访,确保客观、真实的了解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三抓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的个案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计划和措施,并根据矫正效果和需要,适时做出调整。着重对其进行罪犯身份意识和法纪教育,使其明确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端正态度,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四抓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对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对其给予人文关怀,协助解决其生活具体困难和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从精神上扶志,鼓励他们摒弃等、靠、要的思想,立足社会,就业谋生,真正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五抓社区矫正人员的奖惩。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月考核、季考评,实行严格奖惩,当奖则奖,当罚则罚。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给予奖励,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则提请减刑。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
“严把关”即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对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本县的,在7日以内的由司法所批准,超过7日的由县司法局批准,任何人离开本县不能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无假外出一次则给予警告处罚一次,按社区矫正类别给予两次或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按程序提出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