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多举并措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7年以来,安顺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整改工作当作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富美安顺拒绝污染,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主线,用新理念引领新发展,用新措施促进新变化。围绕“山水田园、绿色生态、宜居宜游、开放创新、历史文化”五型城市发展目标,推进城市建设发展。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安顺市先后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1次市委专题会议、8次市政府常务会、18次市政府专题会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工作批示20次。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安顺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对22个整改问题明确了副厅级以上领导作为责任领导,并落实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落实等具体内容。同时,各县(区)根据整改任务要求,结合实际也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是高位推动整改。永涛书记、训华市长等市委、市政府领导亲力亲为、以上率下、靠前指挥、一线推动。分别到普定县夜郎湖、普定县污处理厂、紫云县宏泰化工渣场、猫营镇污水处理厂、紫云县垃圾填埋场等地开展调研督导,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力层层传递,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四是加大督促调度。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安顺市制定了《安顺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查督办组工作方案》,并建立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对各县(区)开展督查的制度。同时,市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3个督查小组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了多次督查;行业主管部门也组织本行业的督察整改,并及时将督查情况以督查通报形式进行通报,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五是开展责任追究。通过约谈、问责、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因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干部进行追责。截止目前,安顺市共约谈28名干部。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干部15人,其他9人;问责29人,其中免职1人,记大过1人,记过5人,诫勉谈话20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
经过努力,安顺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22个问题已上报完成整改21个,剩余的1个问题(饮用水源地整治问题)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