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三个加强保障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序使用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基金投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建扶贫产业类、旅游产业类、水利类等5类基金工作专班,基金专班办公室下设在各项目主管部门,明确专人从事基金投资工作,做好项目申报、投资落地、后续监管等全过程***管理。三是打造一条“党政领导牵头引领、基金专班狠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工作机制,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县基金办围绕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工作开展需要,积极做好纵横向沟通协调,一是纵向做好与省、州基金办的沟通交流,积极反映和寻求解决基金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的好思路、好做法,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积累。二是横向做好与受托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收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基金工作进程。
加强管理使用。一是执行基金周报制度,定期与投资金融机构和受资企业对接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进度,实时掌握基金项目最新动态信息。二是制定基金使用方案,抢抓种植季节契机,加快桑蚕全产业链项目进度,同时推进完善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做到按计划、分步骤、分环节使用项目资金。三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资金报批使用流程,基金使用由受资企业根据通过审批的项目投资预算,填制《基金项目用款计划申请表》报出资金融机构和贵州荔波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即可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