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
10月9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卫计局印发《观山湖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决定从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区统一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购销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三个整治重点:一是单位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单位接收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有关单位于10月3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2018年以来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医疗机构或相关人员存在的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通过自查自纠发现违法行为并已改正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同时,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以抓学习促意识提高,抓约谈促责任落实,抓警示教育促守规则、守纪律,抓整改促作风建设,抓制度整改促权力规范运行,抓监督促工作落实,并在各医疗机构公布了观山湖区卫计局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向区卫计局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营造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