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加大医保政策落实力度助力健康扶贫
为落实好***大督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医保工作,2018年以来,黔东南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落实力度,推进该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切实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积极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凡符合规定的人群应参保尽参保。积极落实黔人社厅发[2017]7号文件精神,对该州范围的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七类城乡困难人员参保实施资助政策。
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两减免、两提高、两扩大”,即:门诊不设起付线,县域内住院不设起付线,取消经转诊到县域外住院起付线。提高贫困人口门诊、住院补偿比。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按新农合筹资总额的6%”调整为“8%”。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原来的6000元下调至3000元;提高大病保险各费用段补偿比10%;取消新农合大病保险50万元封顶线。
逐步扩大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将2017年版目录、19项医疗康复项目和9项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28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将家庭签约服务费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待遇审核,加强考核检查,科学预算管理,认真落实该州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结算方式相关政策;牵头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的起草,梳理出拟纳入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的100个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及标准。
截至目前,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28.43万人,较2017年同比增加0.7%;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征缴60457万元,较2017年同比增加15%;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在职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平均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的为94.17%;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26.12万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覆盖率100%;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平均住院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8.3%,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全州新农合参合411.37万人,比2017年增加8.18万人;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报销1392万元,大额医保赔付403人138.96万元。新农合已筹集资金17.21亿元。2018年新农合按新农合筹资总额的8%预计提取大病保险基金20074.84万元。全州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3.83万人次,理赔资金7166.9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比提高13.11%,同比提高1.09%,超过省规定10%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