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为确保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困难救助,今年来,榕江县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榕江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系列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了专人负责,对生存困境、监护困难、成长障碍的困境儿童实施关爱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确保时时监管。按照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的要求,完成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调查核查,并将采集到的信息录入“贵州省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建立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档案,方便一对一查询,实现了村有信息表、县和乡(镇)建有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目标,能时时掌握各乡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情况。目前,榕江县共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4924人,已全部落实监护责任,其中,由袓父母或外袓父母监护4447人,占90.3%;由亲戚朋友监护的477人,占9.7%;无人监护的0人,监护情况较好2812人,监护情况一般2112人。
三是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制。按照榕江县《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指导各乡镇留守儿童受委托人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合格,并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4924名留守儿童团困境儿童全部签订《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签订率为100%。
四是落实兜底保障责任。通过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生活、教育、住房、医疗提供保障。2018年上半年共有682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73名孤儿全部纳入孤儿保障,148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得到临时救助,408留守儿童得到医疗救助,107名留守儿童家庭得到住房困难救助,2067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得到教育资助等其他方面的救助;同时,为1200余名未上户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部办理了上户手续,确保榕江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五是搭建了关爱保护平台。实施了“亲青家园行动”,支持关工委、妇联、团委等部门实施了一批关爱保护项目,全县共建设了38所“留守儿童之家”和1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学生成长“有亲人缺亲情”、“家长缺位监管难”、“缺乏督促学业难”、“健康安全保证难”、“学校家长交流难”等五大难题,促进留守学生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