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严把生猪屠宰环节四关确保广大人民食肉安全
近日,“非洲猪瘟”事件发生。为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开阳县组织县农业局切实加强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引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生猪屠宰环节四关口,确保全县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食肉市场稳定。
一是严把入场关。要求屠宰企业查验人员严格进场查物验证、货票相符,作好登记备案;严格落实生猪停食静养制度和圈舍消毒等制度。
二是严把质量关。要求屠宰企业每天按流程开展好“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每日对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铵、沙丁胺醇进行抽检,抽检生猪不少于4头,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出具真实有效的报告单、合格证。
三是严把病害产品处理关。屠宰企业每日作业过程中修割、摘除的甲状腺、病变的淋巴结、针眼部位等不可食用产品以及病害猪,必须由驻场官方兽医和品质检验人员登记确认后,每天由驻场官方兽医监督实施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减少细菌蚊蝇滋生,避免疫情。
四是严把出厂关。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要出具“两章两证”,经屠宰企业台账管理人员登记货主、去向、重量、检疫证明编号等相关出厂信息后,方可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