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五举措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健全制度,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神,围绕扶贫资金筹措、拨付使用、项目安排、绩效评估、账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一系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保障了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建立合理的扶贫项目评价体系,使扶贫款的投向合理。乡镇(街道)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选择入库项目。县扶贫办组织农业、林业、交通、水务、油茶办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的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扶贫款项使用的重大事项都应经过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讨论,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各专班对项目投向和使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上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复,把项目精准安排作为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的基础,严格按扶贫资金精准投向要求选准项目,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是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原则,落实资金管理和监管责任。扶贫办积极联合县财政、审计、监委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报账程序、项目实施程序等情况进行“点穴”式、拉网式检查,有效杜绝了“套骗截挪”现象,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
五是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全面推行脱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安排全过程分级分层公告公示制度,同时设立了***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和县级扶贫专线(7531017),积极受理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中的问题,从而保证项目建设及资金安排科学合理、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