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出实招亮新招
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是贵州省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的试验和实践。为抓好纳入首批贵州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事项之一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核改革试点,贵州省粮食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上海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出实招、亮新招,积极探索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改革试点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
一是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全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核权限自2010年下放至各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以来,在主动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措施和路径走在了全国同行业的前列。为此,省粮食局专门发文要求地方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许可事项的审核管理工作,明确审核内容、审核要求、审核方法、形式标准、管理手段等,使审核流程更加规范透明。
二是压缩期限增便利。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新要求,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在省纳入试点的4个地区先行先试压缩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期限。通过精简审核环节,持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工作手续,减少审核层级,将审核期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逐步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成效明显。全省使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制的统一版面样式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对申请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做实首问负责制。在政务服务窗口和办公区域、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咨询窗口,公示审核信息,把服务工作做的更细致、更完善。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省有52家申请者新办或换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问责。督促和指导试点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政务外网、互联网或者其他信息传递方式,将企业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传递至同级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双公示”,加快推进本地区粮食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及举报投诉,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