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做好四个加法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工作
2018年以来,雷山县统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实现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为目标,做好“四个加法”,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做好统计法治+培训。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将统计法规相关知识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之中,作为统计局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渠道,逐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责任意识。不定期开展各专业定报、年报等培训工作,详细讲解《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等统计业务知识,介绍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及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2018年以来,先后开展了1期劳动工资培训、1期工业统计培训、1期商贸服务统计培训、2期重点领域农产品产销衔接调查培训、1期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业务培训和3期住户调查培训,全县各企业单位、记账户的统计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抓好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专业定报、年报培训会以及赶集日等契机,制定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专业知识及统计法律知识的了解,为统计调查对象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宣传资料,增加了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形成了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加大统计法治+核查。按照《雷山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实施单位、规模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的数据进行全面数据质量核查,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的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今年以来,开展对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专项数据核查工作,企业统计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四是开展统计法治+队伍。在学习统计法规、统计业务的同时,注重统计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教育,努力造就一支能依法行政、高素质、高品德、业务精的统计执法队伍。通过学习和培训,使统计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逐步得到提高。目前,县统计部门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有9人,持有《统计执法证》1人。通过业务培训,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执法人员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