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召开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会议
6月27日,毕节市民政局召开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安排部署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普查办主任武绍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18〕106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毕节市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水平,会议上印发并学习《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以城市群为主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战略部署和***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实施意见,结合全省民政系统“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效果评估,分析取得的成效、经验,及时发现调整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区划调整需要注意的事项,提高行政区划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使行政区划设置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进行评估。十八大以来,毕节市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集中开展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涉及所有县区。该项评估由县区进行自评,市进行综合评估,报省民政厅进行总体评估。
会议还进行了市级词典编撰专家对各县区标准地名词典审核意见的反馈。要求各县区6月28日上午前将修订后的词典稿件报送市普查办进行审核。
各县(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分管副局长、地名普查办负责人、词条编写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