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4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经省财政、税务、民政三厅局联合确认,省民政厅近日公布了2018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4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名单。
据介绍,这14家社会组织包括贵阳市慈善总会、贵州滴水之家公益基金会、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等。2018年10月,我省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3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包括贵州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贵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在内。
“为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多地参与公益活动,贵州从2012年开始实施此项资格认定。”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方面介绍,7年来,获得此项资格认定的社会组织数量总体呈增加之势,其中,2012年全省17家,2013年全省26家,2014年35家,2015年30家,2016年42家,2017年35家,2018年已有27家。
据了解,根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凡当年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捐赠的企业,其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捐赠的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