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贵州省代表团***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2018年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现将我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做到任务有安排、工作有部署,推进有措施,目标可考核。印发了2018年《关于对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任务分解的通知》,对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处室,确保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委内处室职责调整,对我委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后的2018版权责清单已通过省编委办以及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我委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共3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8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类事项6项。三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好我委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完成的《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已经省审改办审定并向社会公告。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积极牵头对接委内各处室,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推进“六个一”清单改革,将我委能纳入“六个一”清单的事项,分别归类纳入清单管理。其中,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纳入网上办理事项清单;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初审纳入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确认纳入从严监管事项清单。五是组织开展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和机关内部普法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一是根据工作实际,科学拟定立法计划,及时向省人大法工委和各有关专委、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立法申请报告。目前,我委申请列入2019年正式立法计划的项目有:《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申请列为调研项目的有:《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发展条例》。目前,《贵州省政府投资条例》已完成立法调研工作,已形成送审稿报省政府。《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深入开展,采取了第三方(贵州省信用协会)参与机制,已完成省内省外调研工作,目前已进行立法起草小组第二次集中改稿。二是认真回复国家、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各立法起草单位的立法征求意见,站在经济宏观管理部门的角度,认真把好立法关,杜绝以立法设定门槛的现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明确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登记编号、报备等程序,同时制定了格式文本,方便大家遵照执行。今年,经委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共28件,未出现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以及与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况。全年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统一制度,未出现逾期报备或被纠错情况。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清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已形成《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请予审定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的请示》呈省政府。开展了有悖激励创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我委无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妨碍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清理,清理政策措施10005份,通过清理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163份(其中省直部门140份、各市(州)政府及所属部门23份),已废止涉及严重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文件12份,其余正在调整中。违反制度的12份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其他政策措施,其中层级最高的为政府规章。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明确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实行广泛听取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明确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为提高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的科学性,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依托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按程序规定,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按程序抽取相关方面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三是建立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6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目前已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议。四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中的保障作用,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法规处加挂法律顾问室,履行委法律顾问职责,为委内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提供法制保障。已形成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会签,委主任办公会充分听取法规处意见,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办处室、法规处、法律顾问共同研究,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承办处室起草,法规处进行综合指导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积极开展我委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目前,我委三名工作人员已取得公职律师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依托“双随机”监管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检查结果等信息,积极推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申请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办法》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积极发挥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全省省市县三级2861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实现了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执法事项全覆盖。会同省编委办、省民政厅、省工商局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就提升随机抽查质量和效率,年度抽查计划安排制定,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多部门多事项一次查,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检查,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安排。建立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各市州人民政府抓本地区统筹推进、省直各部门抓本系统纵向指导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大数据平台支撑,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省、市、县三级2861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315余万户监管对象、7万余名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平台动态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全省统一平台实施。做到“随机不能随意”,公众可查询、社会可监督,责任可追溯。三是抓好抽查结果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运用双随机平台,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流程、方式,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准确、规范。2018年1月至12月,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随机抽查30099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93606人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25.9万户(其中:食品、药品、安监、环保、卫生、公安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随机抽查13.2万户,占已随机抽查市场主体50.9%)。通过随机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责令整改9702户,发现违法违规转案件处理658件。四是加强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全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抽查操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将原多部门分别实施多次抽查,变成“一次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监管增效、为企业减负,促进参与检查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借鉴。五是创新建立以投资项目为监管对象的随机抽查机制。融合共享项目云及投资项目监管平台相关信息,为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双随机监管提供新的方法和新的路径。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实行动态调整。本着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对行政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以图文形式对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及所包含的环节进行描述,确保行流程设置的准确性、合理性、便捷性。经省编委办审核后已统一向社会公告。二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协调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推进公务员诚信管理,出台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牵头编写了《公务员诚信读本》。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截止2018年9月,我委收到转来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8件(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建议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59件(包括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政协党派团体及专委会及界别提案43件)。317件建议提案中:主办(独办)160件(建议81件、提案79件),会办157件;列为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3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1件;列为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6件、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提案1件、省委办公厅全程了解督办的重点提案1件。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到100%,沟通率达100%,满意率达到100%,得到建议提案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除5件属不宜公开外,其余155件(占主办件的96.87%)全部在我委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中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纪委监察委监督。接受司法监督,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办法》,落实依法出庭应诉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审计工作,未被提出整改意见。依法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制度。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以来,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本机关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以及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专项目标考核方案。主动在本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涉及8个大项13个子项非公开内容,细化非本机关公开事项。动态更新网上依申请公开相关栏目,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18年1—9月,我委共办理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0件,其中书面申请30件、网络申请20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20件,信息不存在2件、不予公开1件、作部分处理1件、补正1件、移交档案馆1件、重复申请1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制定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行政调解制度》。二是做好信访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矛盾。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及时回复每一封来访信件,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积极化解潜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我委共受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36件(省信访局转办4件、政务信箱19件、群众来信13件),其中,2件已转有关单位办理。其余34件做到件件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办结率达100%。在处理信访件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及时、耐心、有效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转办单位的要求和信访程序,有理、有节、有序的处理信访件,密切配合省信访部门相关工作,扎实推进信访件的处理。目前,信访者对信访件的处理均表示满意。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办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移送工作,2018年,向省行政复议办移送行政复议案件1件。对于我委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积极主动与复议机关沟通对接,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它材料,复议结果:2起复议案件均认定我委行政行为合法、驳回复议申请。切实做好我委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8年,我委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案件共15起,分别为:邹富贵诉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人贵州广播电视台行政复议纠纷案,经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起诉;黔东南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业协会等13家驾校诉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行政处罚案,经重审后,贵阳市中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赫章县黔沪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诉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他行政行为纠纷案,南明区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四是认真对待来信来函及网民咨询回复工作。目前,回复网民咨询9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和6月3日在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组织开展的两期处级干部轮训中开展宪法专题集中培训。培训专门邀请了贵州省委党校教授、博士、法学教研部张顺昌主任、宁华教授就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等重要论述作专题辅导报告。省发改委、能源局150余名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分组讨论,全体参训人员对《宪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有了更加全面的掌握和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在线竞答。全委干部129人竞答得分为80分以上。通过在线学法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以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的在线考试,我委共190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达95%。二是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9月5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就认真贯彻实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进行了集中学习。委党组书记、主任陈少波同志从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修宪程序、主要内容,围绕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自信、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意识进行了讲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线上主题活动,其中,参与“宪法朗读者”活动252人,参与“宪法宣言 最美合影”活动6人,参与“宪法知识竞答接力”活动135人,并积极以微信朋友圈、分享好友等方式邀请家人、朋友参加此次活动。三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18年6月,承办了省委“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62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以“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解读”为主题进行了授课。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省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市州、贵安新区及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同步集中学习。加强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每年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创新思路,采取各种趣味活动、VR体验等形式,利用实物、图片、展板和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节能产品,有关企业现场展示节能产品,广大群众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反映热烈。积极开展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价格法》实施20周年纪念日,深入宣传《价格法》,印发了《关于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在2018年4月至6月期间集中开展好《价格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座谈会、知识竞赛和征文、学法讲座,以及在公共场所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不断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治意识。为推动我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今年5月在委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7月,开展了各省直部门、各市州发改部门同志参加的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培训邀请了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领导、贵州财经大学胡甲庆教授就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和介绍。在全委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法治知识在线竞答活动。四是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组织开展了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和机关内部普法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八、加强招投标工作指导协调
一是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贵州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黔发改法规〔2018〕535号)制定印发全省施行。二是加快推进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全面实行“招标公告指定媒介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重要工作部署,以遵义交易平台为试点的招标公告公示“一处发布,交易平台、专业网站同时共享试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三是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2018年经评管委成员单位筛选、认证,省评管委审定符合入库条件的475名专家参加集中培训考试,其中3***名专家通过考试成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正式专家。严格专家考评,已向社会公布2018年第二季度专家考核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家的投诉处理工作,办结2件。四是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有序推进。
九、推动落实工程施工企业助力脱贫攻坚行动
(一)出台配套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工程施工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9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鼓励工程施工企业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1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等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落实
(二)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为准确掌握全省各级各地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关情况进行调度的函》(黔发改法规〔2018〕1279号),对各地各部门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成效进行调度。通过三次调度,截至2018年11月,各市州2313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共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7215人,支付劳务报酬42674.22万元。省直行业系统共有2450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共使用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7605人,支付劳务报酬14383.95万元。
(四)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指导督导帮扶。一是按照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我委承担的:对毕节市发改委法治惠民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对金海湖新区法治创建督导;结对帮扶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法治创建“法治毕节”三项任务。研究制定《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督导帮扶“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方案》,经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印发执行。二是结合《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
十、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使法制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继续作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把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为抓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根据职能职责调整变化,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二)加快立法步伐。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联系沟通,加大与发改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力度,配合做好《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及年度立法计划报送工作。
(三)继续加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对招投标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好国家发改委《“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和《贵州省“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方案(2017-2019年)》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我省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及运用,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创新拓展招标采购交易大数据分析运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快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升级改造工作推进,严把专家入口关,强化专家入库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评标技能培训,确保入库专家质量,确保专家库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服务招标采购事业健康发展需要。
(四)继续做好委“放管服”相关工作,着力实现放得更开、管得更好,服务更优,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力争行政审批事项再压缩、审批环节再优化。
(五)按照省委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认真抓好我委承担的对毕节市发改委法治惠民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工程指导,对金海湖新区法治创建督导;结对帮扶金海湖新区小坝镇法治创建“法治毕节”三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