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完成我省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在2018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省委书记孙志刚在2018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也指出,“融合是新时代大数据发展的最大特征和价值所在”。为贯彻落实好***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我省大数据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充分调研、多次研讨,最终形成了《我省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研究》的研究报告。
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与分析,认为:近年来,我省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以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加快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乡村振兴、服务民生、社会治理等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大数据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势头强劲、基础坚实。我省大力实施“千企改造”、“万企融合”和“万企上云”,打造了一批产业服务平台和融合应用技术标准,引领工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助推服务业加快服务优化、业务创新和产业升级步伐,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水平快速提升。二是大数据与乡村振兴融合起步良好、重点突破。我省大数据与乡村振兴融合正呈加速态势,通过助力精准扶贫迈上新台阶、农村产业革命驶入快车道、农村电商取得新进展,在实现精准扶贫、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与农产品高效流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乡村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普及渗透率不断提升,应用融合不断深入。三是大数据与服务民生融合全面布局、多点开花。我省利用大数据创新优化公共服务方式、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民生监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大数据与社会治理融合精准对焦、成效初显。我省大数据与社会治理融合走在全国前列,依靠大数据助推电子政务集约化、政务管理精准化、政府决策科学化,政务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一批贵州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应用成为全国示范应用。
课题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地调研情况,认为:虽然我省大数据融合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要纵深推进大数据融合发展,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数据共享瓶颈亟待***。主要表现为“信息壁垒”仍旧存在、政府数据共享机制有待完善、“标准之痛”较难突破。二是政策法规环境有待优化。主要表现为数据共享开放缺乏刚性制度、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政策不健全、数据产权立法滞后。三是信息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主要表现为通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宽带速率仍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信息基础设施投资明显下滑。四是专业融合人才严重匮乏。主要表现为人才供给总量不足、人才供需结构失衡、人才供应渠道狭窄。五是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数据泄露威胁持续加剧、个人隐私保护薄弱。
课题组牢牢把握时代潮流,紧紧扣住省情和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了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的四条基本路径及四方面突破重点。
——基本路径。一是创新驱动,构建深度融合创新体系;二是数据拉动,强化数据资源支撑保障;三是应用带动,加快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四是平台推动,搭建深度融合载体平台。
——突破重点。一是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培育数字化新经济,推动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高端化;二是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大数据与精准扶贫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数字农业”、“数字乡村”发展,推动大数据助力乡村振兴智慧化;三是加快数字民生建设,推进“智慧民生”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加快公用设施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推动大数据提升民生服务精准化;四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辅助统计监测和决策分析,加强和规范数据空间治理,推动大数据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为支撑保障我省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课题组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五条政策建议。一是构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消除融合发展边界。主要包括构建以应用创新为牵引的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生态体系、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大数据融合技术体系以及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平台。二是优化重点突出的政策环境,增强制度保障能力。主要包括加快实现数据资产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政策细化延伸以及构建以《数权法》为核心的数据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三是建设高水平网络基础设施,夯实融合发展基础。主要包括加快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加快推进IPv6网络建设以及加快促进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应用。四是建立开放包容的人才体系,***人才短缺瓶颈。主要包括实施引进优质资源推动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梧桐工程”、在全省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以及实施“大数据塔尖人才聚集工程”。五是打造层级分明的安全体系,构筑数据安全屏障。主要包括以关键环节为突破点完善大数据安全生态体系、建立贯穿大数据“云网端”产业链的安全综合防御体系以及建立大数据技术、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检测和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