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促进民政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近日,铜仁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围绕民政新态、指导思想、民政短板、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着力解决当前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顺、人员不足、办法不多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市基层民政工作水平有效提升,民政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助力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
该指导意见凸显“两大功能”。凸显民政综合服务功能,意见指出,民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五大任务,基层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前沿和基础,是政府直接进行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各项民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凸显民政为民和民政爱民功能,意见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系列***精神,特别是要以******在贵州省代表团***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基层工作短板、***制约发展难题,建立健全民政事业发展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该指导意见***“四大短板”。要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各地要在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办公,积极探索在村(社区)设立民政工作站,或加挂民政工作站牌子等做法,统一受理涉及民政的相关事项,方便群众办事;要配齐民政工作队伍,按照坚持“优化结构、选优配强、专职专干”原则,采取调整充实、招录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工作人员,力争各乡镇(街道)实现2—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原则上乡镇总人口2万以下的不少于2人,2—4万的不少于3人,4万以上的不少于5人),切实解决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少事多、人员配备不平衡等问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基层民政管理方式方法,探索建立面向全社会公开的民政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在线办事、公众评议、信息通告、村(居)务网上公开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实现“群众少跑腿,事在网中办”;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村(社区)能够承担的民政服务均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县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民政相关服务纳入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要加快基层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申请、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婚姻殡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等方面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在2018年8月底前制定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图,将各项民政业务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进行公开,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台账管理,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档案做到详实可靠、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归档合理,切实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