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顾问处赴遵义市调研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
2019年9月24日至25日,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处处长石胜勇一行赴遵义市和遵义市新浦新区对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容错纠错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推动落实。遵义市监察委、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新浦新区政法委(司法局)、组织人事部、区纪工委及部分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遵义市司法局汪立局长、红花岗区司法局张晓燕局长、汇川区司法局桂然局长和新浦新区秦远东副书记(司法局副局长)及参会的市财政局、发改委、国资委、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就本地本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基本情况等工作作了介绍,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意见建议涉及重大决策具体范围的确定、目录调整和公布、风险评估主体、听证代表等方面的条款。遵义市监察委和新浦新区纪工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就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及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等工作作了介绍,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困惑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参会的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交流了参与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的心得体会,介绍了实际参与的多起成功案例。
石胜勇处长一行认为遵义的相关工作推进扎实,有制度建设、有机制创新、并且取得了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