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委发出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
日前,州委正式印发《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2018年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
《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全面完成乡村振兴规划并启动实施;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到2022年,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农村生态宜居初步实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局面基本形成;到2050年,与全国全省一道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意见》明确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从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规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农村各项制度改革、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三农”工作投入力度、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实施意见》强调,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近日,州委书记唐德智在州委农村工作会·脱贫攻坚推进会暨2018年第一次项目观摩总结会上指出:“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黔南州有基础、有条件,理应走在全省前列。”近年来,黔南州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为抓手,以助推脱贫攻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发挥良好生态优势和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实施农业“185”提升工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