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出台2018年少数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指导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及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保护传承和弘扬创新优秀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日前,贵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制定下发了《贵阳市2018年少数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指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重点指导2018年举办的5个民族节庆活动,即乌当区新堡乡布依族“三月三”、花溪区高坡乡苗族“四月八”、南明区多彩贵州城“布依族文化活动周”、观山湖区朱昌镇苗族“七月米花节”、清镇市红枫湖镇彝族“火把节”。
《方案》明确民族节庆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具体指导,各区(市、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为承办单位。成立市级指导机构,市节庆活动指导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市民宗委,负责相关日常指导工作。成立活动属地组织实施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具体活动承办和活动安保、维稳、医疗救护、安全检查等相关承办工作;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活动经费,明确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对未列入市级重点指导的其他民族节庆活动,各地应按照其相关传统习俗,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举办。
《方案》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级相关单位及活动所在区(市、县)或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认真服务和组织好各个民族节庆活动作为落实共建共享的文化惠民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各个节庆活动办出特色,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承办地要主动与省、市新闻媒体对接,积极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对民族节日、旅游文化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热烈的过节氛围。三是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地应广泛动员和支持各级民族学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民族传统节庆举办,要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时限,确保民族传统节庆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