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四项举措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出实效
近年来,玉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采取“四项举措”力促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代表所提建议解决率、办理答复率和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办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促进建议办理规范化。二是确定重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7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领衔督办。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凡是代表不满意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未通过,承办单位必须重新办理、重新答复、重新报告。三是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内容,实行加分、扣分量化考核。对办理代表建议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认可的,给予加分;未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满意率较差、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的,给予减分。四是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情况。按照“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督促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在玉屏人大网、玉屏公众信息网上公开,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代工委收集整理网民意见后向主任会议汇报。
据了解,2018年,56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将交由20个承办单位牵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