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首笔环保税诞生纳税人为留住绿水青山尽一份力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作为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第一个通过费改税新增的地方税种,环保税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功能。4月2日,平坝区进入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顺利开出我区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开出的首张税票
当天中午,台泥(安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开出的票值55万元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这也是我区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开出的首张税票。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保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保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属于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确保税制平稳转换,区税务局会同财政、环保部门为首个征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纳税人表示,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率的动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有20家企业进行了环保税基础信息釆集。4月2日,全区共受理3户企业申报环境保护税,开票金额5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