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017年12月,紫云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的在2017年底前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到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要求,抢抓机遇,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县人民政府结合该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执业律师稀缺的实际,精准制定《实施方案》,立足长远,强化工作指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立了各部门、各乡镇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视负担能力和法律事务量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的原则,确保2018年有专人从事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目前,县政府28个工作部门,12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通过外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聘用本单位内部专业人才等方式配备了86名专兼职法律顾问。其中,外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8个,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7个,由本单位内部专业人才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23个,由上级聘请法律顾问的垂管部门2个。司法行政部门同步开展村级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在全县95个行政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168行政村居委会中,配备法律顾问已达56.55%。
下一步工作中,县政府法制机构将重点放在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项目谈判、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解决涉法涉诉事务等职责,进一步强化对法律顾问的素质能力培训和履职考核,为政府决策上一道风险防控保险,为促进行政机关的管理水平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