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多措施促进社会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是近来国家不断加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着人民的稳定生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根据上级相关精神,开拓创新,推出多项措施,狠抓基金征缴、管理、发放三大环节,做到基金征缴有序推进,基金管理平稳运行,待遇发放足额到位,有效促进社会保险工作。
征缴扩面不放松,保险覆盖突拓展
一是巩固参保面,每年初对参保系统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参参保单位的性质、特点作了分析推行参保提醒制度,通过电话及信息提醒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及时足额缴费。二是拓展参保费源,强化三个突出,突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突出对接工作的针对性,突出人群扩展的针对性。三是快推基金征缴节奏,紧扣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强化效能、***稽核、主动汇报等措施,采取月总结、季调度等手段,适时掌握工作动态。四是三方协同合作,依托农村信用联社基层网络健全,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合作开展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业务。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进村入户的良机,发动乡村两级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基金安全不放松,收支管理有序运行
落实月对账制度,突出基金监管,加大与银行、财政、缴费单位的对账力度,强化基金财务与银行对账工作,每月对账一次,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账账相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乡镇整改落实,对参保错录、漏录、待遇错发、漏发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对参保基金进行清理追缴,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制度,规范了经办程序。强化内部巡查,做到了常抓常管,真抓真管,实行台账式管理。
规范管理不放松,效能持续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社保经办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中紧紧围绕对照经办规程查问题,对照经办规程改问题,对照经办规程建制度。强化权责管理,全面落实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社保经办权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痕迹意识,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参保审批制、待遇审批制、信息变更审批制、特殊业务处理审批制,实行业务经办表格制,从业务受理、经办、审批、归档全过程体现痕迹记录。强化为民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强化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对医保待遇审批程序进行了优化,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