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全省宣贯工作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黔公通〔2021〕13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研究部署全省宣传贯彻各项工作,确保《暂行规定》顺利实施,经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阳成俊同意,2021年7月7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全省宣贯工作会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武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五处王俊处长对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出台《暂行规定》有关工作情况作了全面介绍,贵阳、遵义、黔南、毕节分管支队领导就下步贯彻落实工作思路作了汇报发言。
武荣政委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各级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从思想上切实提高对户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全省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安排部署,将户籍业务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正确认识开展户籍业务是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不断提升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有效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组织开展《暂行规定》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宣贯工作。要加大社会面宣传普及力度,使户籍政策法规更加公开透明,在群众知晓了解的同时,赢得社会群众对公安工作更大的支持理解。三是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质效。各地要及时部署安排《暂行规定》培训工作,原则上先由各市州组织开展全区宣贯培训,各县(区)再对下培训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全省户籍民警培训学习全覆盖。省厅将适时采取送教下基层、跟班培训小教员、调研指导等方式,对各地培训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导。
各市(州)公安局治安(人口管理)支队分管支队领导及大队长、户籍民警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