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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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6日发表
日前,铜仁市出台《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联合当地住建、不动产登记部门、人民银行,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开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该《意见》还规定,市公积金中心要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限,确保房开企业建房资金及时回笼。房开企业要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的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对违规违纪的房开企业进行监督和举报,住建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好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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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22:08: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