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加强春运期间客运价格检查确保春运市场价格稳定
根据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的通知》(黔南发改价格[2017]277号)和荔波县人民政府办《荔波县2018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荔府办[2018]5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24日起,荔波县发改局开展春运期间客运价格检查,确保春运市场价格稳定。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道路班车客运和出租车运输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运输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雨雪冰冻天气乱涨价的行为。
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出租车运输行业相关政策执行较好,汽车客运站已执行调整后的农村客运票价(荔发改[2017]140号),但未在售票大厅显著位置及营运车辆车厢内对新调整后的农村客运票价、里程及“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公示,执法人员责令其现场整改。并提醒告诫经营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整个春运期间,县发改局将继续不定期开展巡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客运、出租车价格、随意乱涨价、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严肃处理。
同时,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处理乘客投诉,确保乘客合法权益,营造春节期间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