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今日起正式施行
为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贵州颁布的首个省级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全文由总则、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节约用水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三条组成。
《条例》贯彻落实了“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战略方针,充分结合贵州省情、水情现状,明确了“节水优先、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节水工作总方针,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条例》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约用水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据悉,该《条例》针对贵州水资源利用及节水工作现状,起草历时近四年,并广泛征求意见。3月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记者 管云 冉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