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四举措积极保障农民工工资
雷山县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打击欠薪行为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到劳动工资。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利用专题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人才招聘会和赶场天或民族节日等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0多场次,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维权手册》《便民服务卡》《外出务工须知》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等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册,开展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
二是加强打击惩治,治理拖欠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各类专项清欠工作,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共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打击非法用工、百日攻坚清欠等6次专项检查行动,20多次不定期的日常巡查工作,其中专项检查29户(次)、涉及人数976人;日常巡查146户(次)、涉及劳动者1214人;书面审查19户、涉及人数410人。
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立案调查。通过设立并公开欠薪举报投诉电话、《便民服务卡》、网络舆情监控等。2017年,全县各施工单位均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向劳动者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企业等基本信息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了农民工举报投诉的维权渠道。截至目前,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8件,其中已办结22件,办结率78.5%,协调各类劳资纠纷56次,为511名建筑工人追回工资372.2万元,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18.6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410份,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15户。
四是严格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将工程项目是否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作为核发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必须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不依法存储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不予开工建设,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目前,共有24个工程项目存储工资保障金332.85万元,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立即启用保障金支付制度,极大保障了农民工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