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府办转来市领导对《市安委办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组织各区开展各类墙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报告》(深安办〔2017〕98号)作出的批示,要求各区(新区)继续做好各类墙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安委办适时予以检查、督查。为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及《市安委办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对各区(新区)开展各类墙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查的通知》(深安办 [2017]123号)、《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继续开展各类墙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南安办 [2017]59号)文件精神,区安委办要求全区立即各类墙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到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预防坍塌、倒塌、滑坡等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围墙使用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内外不能依墙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建筑设备等,不能把围墙作为挡土墙、挡水墙;现场避免靠近围墙作业,确需靠近围墙作业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作业;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员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意识;对变形、倾斜、开裂、沉降等不满足要求的围墙应立即整改,专人负责,动态***,特别是邻近主要街道、生活小区、集市、学校等人流密集区的工地围墙要进行重点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地内作业人员和建筑工地外周边居民的安全。
三、各项目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立即开展建筑围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立即拆除变形、倾斜、开裂、沉降等存在安全隐患和不满足要求的围墙,新建围挡应使用轻型材料制作。
四、区安监站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区安监站应组织开展全区建筑施工工地围墙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区管所有在建项目展开地毯式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满足要求的围墙,应立即责令整改,并监督落实。
请区安监站定期将本次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开展情况汇总报我局。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