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展幸福民生新画卷——黄梅民政工作交出多彩答卷
鄂东黄梅,千年古县,民政工作,亮点频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黄梅县民政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疫情防控、无物业管理小区联防联控、特殊困难群体督导、后勤保障四个专班,两批次22名在职党员干部,就近下沉到村组、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人先后受到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通报表彰。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实现“零感染”,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
5月15日,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在黄州召开。会上对2019年民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黄梅县民政局位列其中。该局围绕民生保障救助兜底、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殡葬改革全面深化等三个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防汛救灾期间,局党组成员轮流担负太白湖防区白湖村责任段巡堤查险任务, 16名突击队员参与护卫105国道任务,8人次20天全天候参与新开第二安置点转移患病灾民、接收救灾物资、组织维护群众错峰就餐等工作任务;7月10日—8月16日,局相关领导与有关负责人,陪同慈济志工深入到大河、濯港、孔垄、蔡山、新开等乡镇,实地查看灾情和防汛抢险情况,两批次收到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捐赠的防汛应急物资、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应急金和“安心包”,总价值近500万元。随后,又对困难大学生、高中生资助600人次、220万元。
8月18日,黄梅县乡镇勘界工作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16个乡镇506个村和龙感湖管理区的村级管理线核实工作,乡镇级界线正在勘定之中。9月27日,该县在出台《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将着手开展首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全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9月3日,全市推进殡葬改革动员视频会召开。会上,黄梅县与黄州区主要负责人作典型发言,介绍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9月24日,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推介现场会在黄梅县召开。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刘伟、秘书长边志伟,湖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贾虹,市委副书记、市长邱丽新,以及市民政局局长闫吉,县委书记马艳舟,副县级干部、县慈善会会长李仲良以及中华慈善总会部门负责人代表、18个首批启动项目实施的省市慈善会代表,首批示范县市区、示范村社、示范爱心单位代表,部分试点县市区、试点村社代表,“幸福家园”项目合作伙伴等100余人出席会议。
9月下旬,黄梅县社会福利中心成功入围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全国入选49家,湖北省入围仅2家)。
兜底保障惠泽民生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今年以来,黄梅县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重点工作,各项业务协调发展,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该局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一是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走访探视和救助帮扶工作,协调政法委、卫健、残联、团委、妇联、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出台文件,并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二是研究安排临时救助“一事一议”。7月8日该县遭受暴雨袭击,雨量达到353mm,超历史极限,大河镇袁山村山体滑坡造成人员死亡,协调政法委、卫健、应急、公安等部门在临时救助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每人2万元救助。三是协调扶贫办、医保、卫健、财政等部门制定了医疗救助对象认定细则,确保医疗救助政策对象认定更加精准有效。
自今年4月起,该局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新标准,全面兑现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提标政策。疫情期间,该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至10月底,累计为1369户、2460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城市低保金1786.9万元,为10133户、23804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0257.4万元,为5702户、5702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6095万元。全面落实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对象照料护理标准,比去年提高6%,所有农村福利院均设立了爱心特护区。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909.7万元。他们还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175.67万元,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1179.23万元,因疫情死亡慰问金775.5万元,走访探视困难群众10862人次,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外出打工的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和低保,截至现在共有134户407人被纳入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其次,对除死亡、家庭财产超标以外的收入超标家庭继续保障到2020年12月底止,该县有700多名城乡低保对象因该项政策的实施而受益;同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复工复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42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2.69万元。
年初,县财政按每所福利院4万元标准安排84万元运转经费,自2019年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县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今年生活不能自理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今年上半年临时救助水平达到人均1575.5元,比去年增长10%。出台了《2020年度临时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文件,对贫困家庭残障儿童教育康复及心理康复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转低保后无住房两个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已为全县困难家庭的56名残障儿童提供了35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居住在农村福利院的119名无房低保户提供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效果显著。
慈善之花竞相绽放
人类最美的风景是来自心底的善良,爱若盛开,美景自来。
黄梅县民政局聚焦民生,积极发展慈善事业。由黄梅县民政局发起成立的黄梅县慈善会是具有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慈善会以“安老、扶幼、助学、济困、救灾、环保”为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进步为己任,为促进该县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而助力。
近几年来,黄梅县慈善会积极开展慈善项目,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广泛动员志愿服务,全县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三年多来,黄梅慈善会已发动53万人次的爱心捐赠,接受捐款2.2亿元,实施了“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项目”“烈士父母关怀项目”“大病医疗救助项目”“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腾讯99公益日项目”等公益项目716个,2018年救助了98名困境儿童,2019年救助了105名困境儿童,2020年救助了505名困境儿童,帮助了626名住院特困病人,为506个村开展了673个公益项目。
黄梅慈善事业得到了省慈善总会的充分肯定,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项目”“医疗众筹项目”“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腾讯99公益日项目”等获得“全省优秀项目单位”称号,黄梅慈善会还被省民政厅推荐参评2020年“中华慈善奖”。
黄梅县民政局坚持把黄梅县慈善总会作为发展慈善事业的基础性组织,通过它带动和辐射全县社会组织关注慈善事业,参与慈善活动,并建立了一支拥有2800余人的专兼结合、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志愿者队伍。通过加强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让慈善的星星之火在黄梅大地处处燎原,让“人人公益”变成争先恐后的自觉行动。
2018年初,黄梅成功争取了全省贫困村“幸福家园”项目的首批试点县,随即在全县整体推进,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以村为单位进行项目服务,两年来,全县506个村社、463个村社上线项目673个,总筹款5431万元,省慈善总会配捐1094万元。独山镇枫岭村地域偏辟,文化生活枯燥,群众盼有处集中活动场所。慈善会迅即为村发起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获得6.3万元筹款,解决了文化广场建设资金。还有,红花寨村饮水、花园山村路灯、栗林村人行桥……一个个“幸福家园”公益项目实施,一处处美丽乡村画卷徐徐展开。 有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困境儿童”。为了对这些孩子进行关爱,黄梅县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爱心义工协会于2017年12月联合发出了“关爱困境儿童”的号召,动员爱心人士认领一名困境儿童,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金援助。要求志愿者每人对接一名困境儿童,每月***一次,送去家庭温暖,给予亲情关爱。爱心教师团队到每名困境儿童所在学校或家庭进行学习上的辅导和咨询,给予成长关爱。卫生医疗机构免费为这些孩子体检和治疗,给予健康关爱。
该局在促进和发展慈善事业方面可圈可点,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黄梅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勋平表示,他们将在诚信、友善、奉献的慈善精神引领下,用心用诚用爱继续书写新的工作篇章。
养老服务温暖贴心
民政工作是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危济困的德政善举。
近年来,面对日益加快的社会化老龄进程,黄梅县民政局积极作为,大胆改革创新,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助力扶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深化体制改革,引导社会参与等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全县养老业服务深入发展。
完善机制,激发转型活力。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改革难题,该县积极探索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推行县福利院公办民营改革,将养老服务事业推向市场。该县通过公开招标,将黄梅县福利院3725平米的两栋公寓楼、食堂以及相关用于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设备,以租赁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民营机构采取市场化、专业化进行管理经营。民营后的县福利院,打破了原有的“铁饭碗”体制,在职在编富余人员实行岗位轮转和分流到民政局其他部门工作,临时聘用人员由民营机构聘用,定人定岗、按劳取酬。县福利院通过体制机构改革,重新激发活力:一是体制更规范。改革后,解决了县福利院编制复杂、人员臃肿等问题,在编人员有效分流,无编人员企业聘用,人员管理更科学更高效。二是职能更专一。转型后,县福利院职能实现了转换,由原来管理、建设、服务的都要搞的“多面手”,变成现在专注于监管、督导、评估的“裁判员”; 三是服务更优质。在政府每年对县福利院的财政投入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入住的老人们享受到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均都大幅提升。
公建民营,引导社会参与。2015年,该县启动县社会福利中心的项目,致力于将该项目打造为全县医养结合的综合性养老示范点。项目之初,该县就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行PPP模式,投入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的方式,项目总投资1.2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资金5000万元,社会资本投入资金7600万元;运营采取委托民营公司运营的方式,由湖北康泰园长者公寓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2018年7月竣工运营,建成后的康泰园养老公寓包含:老年公寓三栋,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配置床位360张;康泰医院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配置床位160张;精神病人福利院,占地28亩,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配置床位280张,并配备有室内活动中心、超市、戏剧舞台、花园、垂钓中心、人工湖、树木绿化、道路、景观等,环境幽美,设施齐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成为了该县老年人颐养天年首选之地。康泰园养老公寓在开办社会养老的同时,积极承接政府兜底性养老项目,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营造了良好的投资氛围,激发了该县民营资本参与养老产业的积极性,近年来有多家公司和个人有意进军养老行业,有利于该县养老服务行业的长足发展。
深化改革,助力扶贫攻坚。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是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也是难点人群。为有效解决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的托底供养问题,牢牢兜住精准扶贫重点对象生活底线,黄梅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出台《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公办民营、全程监管,政府托底、医养结合,公开遴选、质量优先,公益为主、利益兼顾,鼓励创新、容错免责”的基本原则,采取医养结合、服务外包、政府补贴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现代化的养护服务团队承接失能特困人员托养服务工作,提供包括基本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心理慰藉、丧葬服务等全方面、专业化服务,全面深化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侧改革。2019年,该县为200余名生活失能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购买服务,县财政按相关标准进行财政补贴,全年共补贴90余万元。享受到托养服务的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绿色殡葬蔚然成风
近年来,黄梅县按照“惠民、绿色、文明、和谐”的殡葬理念,强力推进殡葬管理改革,率先推行全域火化,火化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稳居全市第一位,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高标准建设殡葬设施“三合一”工程,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和阶段性成效。
完善体系聚合力。一是完善组织体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建县民政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殡葬执法工作。各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委托乡镇在辖区内行使殡葬执法权力,各村明确了联络员,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黄梅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办法步骤,让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完善考核体系。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等考核体系,建立了责任追究、督查监管、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精细管理固成果。一是全方位惠民。实施惠民殡葬,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50万元,对本县户籍城乡死亡人员,实行“两免一送”政策,即免除基本火化费和遗体运输费,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死亡人员赠送定额200元的骨灰盒。近四年共兑现“两免”费用1400万元,赠送骨灰盒1008个。全面公示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让丧户自由选择服务项目。二是全要素保障。将殡葬改革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规划、同步推进,在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修编《黄梅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印发《黄梅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办法》。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一事一议”奖补范畴,验收达标后每亩补助3万元,全县共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458个,兑现奖补资金32***万元。三是全过程管理。为打击套棺再葬和乱埋乱葬,实现火化率100%的目标,该县创造性建立了四项制度:死亡报告制度,每个村聘请信息员,提前介入,增强工作主动性;干部跟车制度,对个别思想有抵触的,在引导遗体火葬过程中,实行村干部跟车;丧葬销号制度,凭殡仪馆出示“火化证明书”才能进行户口注销;火化率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各乡镇的指标完成情况、火化率排位情况进行通报,近四年,全县共火化死亡人员遗体2.2万多具。大力开展棺木市场整治,依法关停棺木生产和销售点6处,对全县销售丧葬用品和土葬用品门店进行清理,严厉打击私自买卖、转让墓地、墓穴的行为,共查处案件13起。
宣传引导育新风。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出动宣传车进村、到组、入自然墩进行巡回宣传,发放《致全县居民一封公开信的倡议书》5万余份,在城区、乡镇、村开办专栏,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实行“禁塑”,中元节在城区设立集中祭祀点,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力度,带动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是注重移风易俗。引导全县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主要负责做好当地婚丧喜庆活动的移风易俗工作。各村(社区)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要求逐步纳入村规民约,由村(居)民共同遵守,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生态安葬、文明祭祀。三是注重示范带动。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亲属遗体火化,带头实行生态安葬,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治理乱埋乱葬,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对阻挠、破坏殡葬改革的人和事严格追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黄梅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