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紧扣六个重点规范土地出让
一是严控土地供应总量。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结合全县经济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
二是健全土地供应决策程序。建立县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土地出让决策协调机制,按照“专业评估、集体研究、依法决策、结果公示”要求,履行土地供应管理职责。
三是明确土地使用标准。根据产业用地政策,以地块为单元,将投资强度、单位面积土地税收、用地规划指标等纳入宗地出让方案,将环评和立项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四是规范土地供应行为。遵循“规划决定用途、用途决定供地方式、所有市场主体(土地使用权竞买人)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合理确定供地方式。
五是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地价体系更新和标准,健全土地出让定价机制,严格执行进场交易和网上公示。
六是加强土地出让收益管理。足额规范征收土地出让价款,落实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土地35宗,实现土地出让收入6.0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