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城南工商所四突出做好禁塑工作
为倡导文明祭祀、生态祭祀、环保祭祀,加强清明期间祭祀用品市场监管工作,城南工商所结合黄梅县政府工作要求,从3月初开始,立足部门职能,突出“早”“全”“责”“实”四字,对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祭祀用品市场专项整治,确实规范辖区清明祭祀用品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该所已开展入户宣传500余家、签订《文明祭祀经营承诺书》180余份。
行动迅速突出“早”。该所积极回应部分经营者的观望态度,将文明祭祀宣传工作提早纳入3月份主要工作,在日常市场监管中,及时向辖区经营户宣传文明祭祀理念,同时,通过走访宣传,对经营户尤其是祭品经营户进行依法、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倡导经营鲜花类祭品,引导其拒绝售卖塑料祭祀用品。
宣传面广突出“全”。该所以往年登记备案的祭祀用品经营户为重点,对市场经营者进行全覆盖式入户宣传检查,制定《文明祭祀经营承诺书》,组织相关经营者签订并在显眼位置对外张贴,在确保广大经营户对相关政策了解知晓的同时,提示消费者选择文明方式祭祀。
明确职责突出“责”。明确部门职责,按照片区管理分工,依托网格化监管,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监管无盲区,同时以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地为重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查经营主体资格,指导经营者增强安全意识,依法查处取缔经营封建迷信违禁用品等违法行为。
督导检查突出“实”。实行开展回头看和相关督查工作相结合,对宣传过的经营户开展不定期复查;对《承诺书》组织签订情况、辖区禁售效果等进行督察,确保经营户禁售及部门宣传引导的主责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