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物价局公告2016年第4号
黄梅县物价局公告
2016年第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湖北省定价目录》、《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规定,黄梅县物价局拟定于2016年11月中旬召开黄梅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暨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5人。其中:消费者8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1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人,并设记者席。
一、听证会参加人,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产生:
(一)消费者,以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并现场公证。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委托县消费者协会组织推荐;
(二)经营者由县供排水责任有限公司推荐;
(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参加人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并现场公证;无人报名时,由相关部门推荐;
(四)相关领域的专家,由相关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产生,并现场公正;
(五)参加定价听证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代表,由黄梅县物价局聘请;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分别由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对定价项目情况有所了解。
三、旁听人员面向社会自主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请愿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者,请于2016年10月16日前,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黄梅县物价局价格管理股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通过填写表格报名并将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起传真到黄梅县物价局。(见附表)
报名地址:黄梅县物价局二楼
报名电话:0713-3366367,传真:0713-3366055
***:黄梅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情况表
附表:
黄梅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
文化 程度 |
| 籍贯 |
| 职业 |
| 政治面貌 |
| |
单位 |
| |||||||
联系 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联系 地址 |
| |||||||
个人简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