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以委员满意作为办理提案的标准
“政协委员提案有很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进一步推进我县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办理好、落实好每一件委员提案,委员满意就是提案办理的重要标准。”这是近日湖北黄梅县环保局局长周汉敏,在向该县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联合督办组汇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时所说的一段感言。
今年该局共承办县政协提案4件,提案内容涉及城区空气质量、矿山环境保护、粘土砖治理、小池工业园区环境治理等方面。为此,该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积极吸纳提案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落实办理责任,采取专人负责,深入调研,认真论证,加强沟通等措施,举一反三地把提案办理与自身工作相结合,事半功倍地推进了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该局始终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倾听民声,落实民愿,树立环保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接到县政府交办的提案后,及时召开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分析提案案由,梳理提案内容,研究办理方案,落实办理专班,强化办理责任。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责任人、承办人和办理时限。并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要求各承办股室及承办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质保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二是规范程序,注重实效。该局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办理程序,建立提案办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按照办理方案的要求,各承办股室对提案内容再次进行梳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然后结合工作职能,对能够办理落实的,及时办理落实;对因条件等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提出办理意见并纳入工作计划。提案办理完毕后,由承办股室拟定初稿,报分管领导审阅后,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定稿,再由主要领导签发。整个办理过程始终坚持与提案人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办理进程,确保提案人满意。
三是加强督办,狠抓落实。为了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今年该局多措并举,环环紧扣,把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效能督办”的内容,突出后期督查,强化一办到底的工作措施,实现直到满意的办理目标,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的质效。在提案办理完毕后,该局监管工作并没有就此终止,创造性开展了提案办理的后期督查工作,对每一份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采取后期监管和督查,确保提案人满意,确保人民群众满意,在办理好、落实好政协提案的同时,也有力地助推了环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