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举措保惠农资金直达农户
截至2007年年底,我县2007年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达到3859万元,比去年增加844万元,增长49.7%。其中,粮食直补资金86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675万元,良种补贴630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1万元,退耕还林粮食和现金补助575万元。
为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优惠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县政府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财政、税改办、农业、信用社等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按时把补贴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让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张贴墙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深入调查,认真核定。各乡镇财政所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组,会同农业部门对农户承包土地情况、种粮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以村为单位将种粮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做到政策宣传、清册编制、张榜公示、通知发放、资金兑付“五到户”。五是实行阳光操作,让补贴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村组为单位进行了张榜公示。六是强化监督机制,严格实行“五不准”。即不准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准代领转付,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推迟补贴兑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