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财政五个抓手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武穴市财政采取“五个抓手”,强力助推全市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为抓手,提高财源建设水平。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改革,把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转移支付、财政奖励、设立基金等方式,最大限度激活税源潜力。一是抓机遇。抢抓湖北“长江经济带”、“大别山十三五规划振兴发展纲要”和省财政厅“十三五”财源建设等政策机遇,积极帮助工业企业申报财源建设项目,争取上级政策和财政扶持。二是抓重点。根据县域经济和武穴市产业发展的实际,结合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年纳税收过100万元的企业作为税源培育对象,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产业优势,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三是抓服务。服务全市“八大工程”、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加大对市中小企业、农保、城投和交投四大公司的资金注入力度。四是抓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将招商引资与财政收入挂钩,完善项目优选机制、落户机制及退出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每年安排争取项目及财力奖1000万元,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
二是以资金统筹整合为抓手,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一是突出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对精准扶贫、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等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完善财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度办法,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预算约束力、执行力和监管力。二是突出精细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改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办法,实行一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建立资金预算-执行-支付-评价-监督“五位一体”管理机制。三是突出财政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信息公开改革,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现对财政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三是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抓手,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紧扣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主题,践行为民发展理念,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在富民、安全环保等民生领域投入,提高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保障能力。一是推进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实行社会救助、救灾、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二是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重点支持“村村通”、美丽乡村试点、绿色示范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三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
四是以完善融资平台建设为抓手,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在融资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议整合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大担保公司资本投入力度,逐步增大国有持股比重(达到60-70%),突出国有资本的引导和支撑作用,运用担保信用增级和放大功能,激活金融资本增量投向中小企业,实现财政资金倍增效应。二是建议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调度优势和金融机构年度目标考核机制,促进合作银行提高担保公司的担保放大比例。三是建议加强公安、法院、税务、人行等职能部门对担保公司的支持协作,在欠款清收、司法诉讼、强制执行、税款缴纳、抵押登记等方面予以支持。在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方面,一是金融政策。建议政府选择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对市内银行出台考核细则,年底进行评比,名次靠前者可获得政府相应奖励,以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二是用工政策。解决农民工关心的户口、保险、子女入学、就业、住房等问题,使农民工和城里人、正式工享有同样的待遇。三是土地政策。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适当增加用地指标,并且解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问题,方便企业办理土地证、房产证,以利于中小微型企业盘活资金,有效融资。四是激励机制。对新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政府给予每户企业一定的成长奖励资金;在全市工业经济中开展“稳中竞进、提质增效”竞赛活动,对各镇处,各工业主管部门、经信系统非工单位进行奖励;对年缴税100万元的企业经营者,授予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对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企业,对其进行财政补贴。五是品牌效应。对获得国家、省级以上的名牌、驰名商标的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企业、出口名牌产品企业,以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政府给予奖励。
五是加大PPP项目建设力度。一是PPP项目实施机构应全力争取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二是PPP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公开招投标法规制度,引入实力企业,最大限度降低投资成本,减轻政府支出责任。三是PPP项目财政部门应全生命周期参与监管,确保项目安全有效运行,不断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四是PPP项目属重大事项,涉及资金量大、年限久、程序复杂,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操作指南和PPP暂行办法执行,依法定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