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喜获全省首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联合发文,授予包括2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5个法治文化场馆、21个法治文化村居(社区)和6个法治文化建设机关示范点。我市体育馆法治文化长廊被评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类三星法治文化示范点。
去年以来,在武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市累计投入11万多元建成一个法治文化长廊和两条法治文化示范街。“法治文化长廊 ”位于人流量大、居民活动集中的体育馆,全长100余米,由武穴市法治文化长廊主题牌和32块展板构成,宣传主体以武穴市行政执法部门为主,首批确定为17个部门。宣传主题突出法治,以宣传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宣传方式以简洁的文字语言和图片讲述与老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生产,浅显易懂,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象生动。
法治文化长廊的建立,为武穴居民提供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在潜移默化中将法治理念传播给广大群众,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娱乐休闲、健身过程中获得法律知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了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