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法治武穴建设
一是在全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一府两院”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法治武穴建设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法治武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由各级党组织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办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镇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各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每年确定不同重点,稳步推进,全面掌握法治建设工作进程,全面协调、正确指导本地区法治建设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积极帮助、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三是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逐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和制度。对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法治建设考核奖励政策,对荣获市委、市政府或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表彰的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推进法治武穴建设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各法治建设日常办事机构建设,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建立健全法治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要求各镇处各部门把法治宣传列入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创新方式,拓展渠道,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和移动通讯的优势,切实加大对法治武穴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法治建设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并积极开辟形式多样的公益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武穴宣传平台,努力将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学校和厂企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法治武穴建设知晓率、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