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部署汛期救灾及分散五保对象危房排查工作
一是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过程,提前防范可能发生的洪涝、山体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做到“未灾先动,闻灾速动”,把汛期灾害防范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二是各镇处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居住的危房,重点是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以及灾害易发地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好除险加固和安全隐患消除工作,落实好住点国家干部的包保责任和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同时,市民政局将对各农村福利院汛期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督促镇处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处)、村两级灾害信息员要认真落实好灾情报送工作,村级灾害信息员要确保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处)民政办,遇到重大灾情,同时上报市民政局,镇(处)民政办在接到灾情上报后,要及时汇总,确保半小时内上报市民政局。